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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5-05-14 18:40  

新疆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李圃、梁焱、张延勇、王玮、麦合甫热黄晔、王晖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年级及人数

序号

学院

拟接收专业

专业年级

班级性质

拟接收人数

备注

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024

普通班

2

2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025

普通班

2

表中备注里标清楚是否包含院内转专业人数。

一、选拔条件(选拔条件符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1.凡要求转入我院的本科生条件须符合《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和《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新大校字[2019]2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社会调研等);主动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学术讲座、文体竞赛、社团活动等。
3. 考核方式采用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专业兴趣特长及综合素质。

二、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综合面试时间: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30

2、考核地点:12号楼三楼文化展厅

3、学生提供材料目录:

1)身份材料: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书:转专业申请书(需包含思想品德陈述、学习计划、兴趣特长说明等内容)。
3)政治考核:转出学院开具的思想政治考核鉴定(需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成绩证明:入学以来的有效成绩单(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5)高考资料:高考成绩单(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在考核当天需提交原件,电子版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1: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360942826@qq.com,命名格式为“原学院+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4、联系人:王晖         联系电话:0991-858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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