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新疆教育对外开放,提高新疆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和来华留学生教育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培养区域化国家合作人才,特设立此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一)优先推荐人员
1.周边国家孔子学院(课堂)、汉语中心(课堂)的优秀学员;
2.我区高等院校在周边国家友好学校优秀学生及教师;
3.在周边国家从事或计划从事中文教学的教师及致力于中华文化传播的人士;
4.参加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主办的各类汉语考试及外国留学生汉语水平考试(HSK)且成绩优异者;
5.“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学生、留学生等中文比赛,周边国家孔子学院或大使馆举办的各类汉语比赛优秀参赛选手;
6.为自治区对外开放做出特殊贡献的境外友好人士子女。
(二)一般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不得同时享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二、招收条件
招生对象年龄在18-25岁,应当具有所在国高中毕业文凭,有一定中文基础。
中文类本科专业优先录取HSK成绩3级以上学生,其他中文授课本科专业HSK成绩需达到4级及以上,硕士专业HSK成绩需达到5级及以上。
三、申请流程
登录新疆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新疆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新疆大学国际学生学习及工作简历》,将所需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邮箱。
四、申请材料
(一)最高学历复印件及公证件
(二)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及公证件
(三)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四)个人2寸蓝底免冠照片
(五)《新疆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
(六)《新疆大学国际学生学习及工作简历》
(七)《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英文)
(九)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十)HSK等级证书(本科专业如有需提交,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必须提交)
五、招收专业
(一)本科
新疆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下各中文授课类专业
(二)硕士研究生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各中文授课类专业
六、资助内容
1.免交注册费、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2.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3.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4.具体资助金额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关于录取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申请者需参加面试,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考虑申请者情况,择优录取。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新疆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邮政编码:830046
联系人:王葵 张延勇
联系电话:+86-991-8586031;+86-991-8586029
E-mail: xjdxgjxy@x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