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及学校关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分类选拔,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落实“阳光工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保障,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受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二、组织管理
在大学党委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监督小组、信息技术保障小组及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技术保障及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
三、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xju.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及加分政策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不得参加复试。调剂考生资格审核相关安排,将根据复试工作具体部署另行通知。
(一)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具有报考专业的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材料。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新疆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户籍材料、本人与单位(单位所在地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资料
其他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考生须如实向招生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在3月28日10:00—14:30;具体分组和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调剂考生的复试于4月28日前完成,待调剂工作开始后会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基础知识考核不得少于5分钟,加试环节每名考生每门课程考核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两门课程总时长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小组成员集中固定场所,学生进行远程复试(含加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机位使用学信网复试系统面试,二机位使用腾讯会议。坚决杜绝AI技术作弊。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心理健康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语言学概论》和《中华文化概论》两门课程。加试课程分开考核,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院2026年招生计划数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普通计划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56 |
1 |
55 |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二)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整,均属调剂范畴,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再次调剂申请。
(三)调剂时间
4月8日至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官网发布时间为准。
六、录取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组成、计算规则等按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所得。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X,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总分满500分)。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为《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项目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3.不予录取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生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录取公示
复试结束后,如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将收到招生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具体时间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招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与考生联系确认,不接电话或不回复短信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学院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新疆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http://gjjl.xju.edu.cn)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复议制度
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新疆大学研究生院举报。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联系人:迪拉热老师(0991-858605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6年3月26日